12月30日,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依法對京東、天貓、唯品會三家平臺不正當價格行為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公告。
公告稱,針對“雙十一”前后消費者反映強烈的網購先提價后打折、虛假促銷、誘導交易等問題,根據價格監測和投訴舉報等有關線索,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北京京東世紀信息技術有限公司(京東)、杭州昊超電子商務有限公司(天貓)、廣州唯品會電子商務有限公司(唯品會)三家企業開展自營業務不正當價格行為進行了調查,并于2020年12月24日依據《價格法》第四十條、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》第七條作出處罰決定,對上述三家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。
公告發布不久,#市場監管總局處罰京東天貓唯品會#等話題登上熱搜,截至發稿,相關話題閱讀總量已突破7000萬。
目前,唯品會已對此次處罰做出回應,稱已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相關行政處罰通知,“唯品會尊重并堅決執行監管部門作出的處罰決定,將按照監管部門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,對相關問題進行全面整改,進一步規范經營活動,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?!?/p>
截至發稿,京東和天貓還未對此次處罰有所回應。
有網友認為,對于這三大平臺來說,50萬的處罰過輕;但也有網友表示,這僅僅是敲打而已,“這些企業罰五千萬也不會傷筋動骨,如果他們還不改正,就不僅僅是罰款這么簡單了。”
曝光三大不正當價格行為
根據文件,此次處罰書公示的20多個案例,主要涉及的不正當價格行為大致可以分為三種,且都有化妝品行業相關案例。
其一,“謊報”價格。行政處罰決定書提及,2020年12月4日,在天貓超市銷售的玉蘭油多效修護面霜潤膚(商品編號13313347038),銷售頁面標示“買即送價值74元面膜2片”。經查,該贈品同日在天貓超市2片銷售價格為56.3元。
其二,“標價”前后不一。行政處罰決定書提及,2020年11月14日,天貓超市銷售洗發水(商品編號582405188715),開展買2免1促銷活動,標價69元,折后價34.5元。經查,該商品11月13日標價為59元。
其三,劃線價格含義未表明。行政處罰決定書提及,2020年11月26日,唯品會在銷售歐萊雅日霜+晚霜組合(商品編碼:60920200723346)時,商品銷售頁面標示“¥339 ¥490 6.9折券后價¥329”。經查,當事人以劃線價為折扣活動基礎價格,并未準確標明劃線價格的含義。
處罰決定書稱,當事人(天貓、京東、唯品會)的上述行為構成了《價格法》第十四條第(四)項“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,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”不正當價格行為。
一位資深業內人士表示,上述三種情形在促銷中較為常見,例如,不少商家會在促銷節前“先漲價”,然后在促銷節中降價,營造折扣力度極大的假象,刺激消費者購買。
針對這種現象,日前,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臺了《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》,且已于12月1日正式施行。規范對經營者在開展促銷時“先提價、再折價”的現象,明確規定折價、降價的基準等。同時也明確了經營者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有附加條件或者期限的,應當顯著標明。
宣稱“全網低價”需要遞交證明材料
值得注意的是,此次處罰對宣稱“全網低價”做出了明確要求。
行政處罰決定書提及,唯品會在銷售電飯鍋煲(商品編碼FB40Simple111)以及蘋果筆記本電腦(商品編碼:裸機MPXU2CH/A銀色)時,商品銷售頁面分別標示“全網低價199元”以及“全網低價7999元”。而經查,當事人無法提供199元和7999元為全網低價的證明材料。
這一說法即意味著,商品如若宣傳“全網低價”,則需攜帶證明材料。未能攜帶證明材料而直接宣稱者,將會如唯品會等平臺一樣受到處罰。
而今年以來,隨著直播帶貨的興起,“全網低價”“全網最低價”的比拼不絕于耳。
早在今年6月,中國商業聯合會官網發布了一則關于《視頻直播購物運營和服務基本規范》(下稱規范)團體標準征求意見和通知?!兑幏丁分赋?,視頻直播購物出鏡者需嚴格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相關規定。而廣告法明確規定:廣告不得使用“國家級”“最高級”“最佳”等用語。顯然,直播間不能再進行“全網最低價”式叫賣(詳見《重磅丨首部直播電商規范擬7月執行,“全網最低價”違法!》)。
此次處罰也給出了警示,未來監管部門對于“全網低價”的宣稱監管將會越來越嚴。
線上全方位監管時代來臨
今年以來,包括市場監督總局在內的多個部門,曾分別出臺了針對電商賣貨的規范性文件,從主播到商品,再到商家納稅等進行了全方位的嚴管。
例如,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《網絡直播營銷行為規范》(中國廣告協會發布),對網絡直播營銷行為進行了全面規范。其中重點指出,主播需亮證亮照經營,并首次對直播間提出要求,直播間的設置、展示屬于商業廣告的,應當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規定(詳見《重磅丨首部直播營銷規范7月起執行,這種直播間違法!》)。
又如,市場監管總局出臺的《關于加強網上銷售消費品召回監管的公告》,則針對商品品質進行約束。公告提及,發現網上銷售消費品存在缺陷的,生產者應當立即停止生產、銷售、進口缺陷消費品,通知其他經營者停止經營,并按《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定》的要求立即實施召回,不得隱瞞缺陷。
此外,國家稅務總局于日前發布《2020年電子商務稅收數據分析應用升級完善和運行維護項目》的中標公告,則說明電商全面征稅時代的到來。此次公告提出,國家稅務部門將在6個月內完成電商稅收數據的升級完善,這意味著,未來店家直播帶貨的交易數據將直接與監管部門共享,無法再“暗箱操作”。而因為電商征稅是按照賬戶產生的流水交易納稅,而不按實際銷售額,因此,“刷單”“數據注水”等亂象,有望得到遏制(詳見《電商全面征稅!刷單/注水將無處遁形》)。
一位業內人士表示,在以往的眾多促銷、宣稱不合規的處罰案中,重點向品牌和主播“下手”,而此次處罰對象則罕見地向電商平臺動刀,“將給所有在該平臺銷售的品牌商家一個警示,這樣更有利于全面肅清亂象,快速建立良好的秩序?!?/p>
在電商發展迅猛的當下,監管部門從多個維度強化監管,無疑是產業向好的強信號,只有在監管中規范發展,電商才能真正迎來好時代。